「e公司觀察」先收購近30%再要約收購 該并購模式緣何蔚然成風
長齡液壓(605389)2月3日公告,公司新實控人核芯破浪一方,對全體股東發起要約收購,計劃以每股35.82元收購12%股權,而2月2日公司收盤價為79元/股。
不過無需擔憂,早在核芯破浪收購實控權時,便已與原實控人一方簽訂協議,約定對方需按照35.82元/股的價格履行要約收購相關義務。
類似案例并不少見:鋒龍股份(002931)的收購方優必選以17.72元/股的價格,從原控股股東處受讓29.99%股份,斥資約11.61億元,成為公司單一最大股東;隨后,優必選擬以相同要約價17.72元/股收購13.02%股份,預計斥資約5.04億元,交易完成后合計持股比例將達43.01%。上緯新材的并購方智元恒岳等主體,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29.99%股份后,智元恒岳進一步發起要約收購,收購37%股份;原大股東以所持1.36億股預受要約,以此保障收購順利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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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美包裝(002969)的收購方逐越鴻智,以4.45元/股受讓29.90%股份,鎖定核心控制權且未觸發全面要約,隨后擬以相同要約價4.45元/股收購25%股份,交易完成后卓悅宏志合計持股將達54.90%,實現絕對控股。
多瑞醫藥(301075)的收購方王慶太等人,以32.064元/股受讓29.60%股份,成為公司實控人,未觸發全面要約;后續擬以32.07元/股收購24.30%股份,原控股股東承諾將1944萬股申報預受要約,兩步交易完成后,收購方合計持股將達53.90%,實現絕對控股。此外,勝通能源(001331)等企業的并購也采用了類似模式。
這些案例的核心邏輯高度一致:先以接近30%的比例協議受讓實控人或大股東股權,規避全面要約義務;再通過部分要約進一步增持,最終實現控股或鞏固控制權,同時借助原股東預受承諾等安排,保障要約收購成功率。
并購交易中,一旦牽涉要約收購,所需周期通常較長,且面臨的不可測因素較多,因此多數并購會盡量避免觸發要約收購。但上述案例中,并購方設計了更為巧妙的方案,既推動并購交易快速推進,又能確保要約收購順利落地。
由于并購方具備較強實力,或能為上市公司帶來發展想象空間,方案宣布后這些上市公司股價往往會出現不菲漲幅;等到發起要約收購時,其他中小股東通常不愿接受要約價格,進而使要約收購變相成為定向收購。
原上市公司實控人之所以愿意配合履行要約收購義務,實則是出于現實選擇:若公司主業表現平平,股權轉手難度較大,而有并購方愿意一次性接手高比例股權,對原實控人而言是難得的退出機遇。
不難發現,并購發起方所選標的普遍具備兩個特征:一是主業表現一般,二是實控人一方持股比例較高。交易完成后,并購方能夠持有較高比例股權,穩固控制權。
并購發起方原本無需通過要約收購,僅通過協議轉讓拿到控制權后,便可獲得一個資本運作平臺,為何仍要通過要約進一步增持?核心原因在于,這些并購發起方均實力雄厚,且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抱有充足信心;通過要約增持,既能將交易總成本鎖定在可控區間,將自身利益最大化。
與之相對的是,另有一類并購模式:收購方僅受讓少量股權,再通過接受原大股東的表決權委托,以較低資金代價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。這種模式下,新老股東難以形成合力,且雙方股權比例差距不大,不少案例最終引發股東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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